龙农规〔2022〕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于2022年5月16日第五次局务会研究通过,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继续保留17件、失效0件、拟修改0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龙岩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
附件下载: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