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创新“五票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龙政办规〔2024〕4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龙岩市农村地票管理办法(试行)》《龙岩市农村房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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