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我局重新编制《龙岩市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龙岩市农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2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1.《龙岩市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4年版)》;
2.《龙岩市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4年版)》说明;
3.信用承诺书。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