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22〕7号)文件要求,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
二、主要内容
按照“主要内容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代替的,予以废止;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的,应宣布失效;实施效果良好继续有效的,予以保留”原则进行清理,梳理了历年来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30件,经2022年5月16日第五次局务会研究通过。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继续保留17件、失效0件、拟修改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