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检查的法定依据包括哪些法律规范?
限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命令,且只能在各自的立法权限内设定行政检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检查。
“涉企”行政检查的范围有哪些?
即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等。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行政检查,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规定严格规范。
涉企行政检查的“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具体是哪些情况?
1.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3.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
4.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
5.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四类“严禁实施行政检查”的组织和个人具体包括哪些?
1.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
2.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
3.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
4.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什么是违规异地执法?
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的,未解决管辖争议的,未在当地有关机关配合下等情况,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的行为。
什么是趋利性执法?
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