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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遇上不合理的情况该怎么办?向哪里投诉有效呢?
来源:  日期:2020-12-18 【字号:

  我们都知道2018年市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当土地确权遇上不合理的情况该怎么办?向哪里投诉有效呢?

  土地确权不合理怎么办?

  认为土地确权不合法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土地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土地确权证据依据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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