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