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蓝明丰)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通知,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其中我市获得1200万元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据悉,此次省级财政共下达常态化帮扶资金9240万元,旨在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革命老区,龙岩市近年来持续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此次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区苏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持续帮扶。
该笔资金将严格按照省级相关规定,聚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重点支持村级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增强村级组织自我发展和服务群众能力。资金使用将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激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整合涉农资金、培育特色产业等举措,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此次省级资金的注入,将进一步夯实基层发展基础,为龙岩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