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农复〔2024〕34号
办理结果:B类
钟加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种粮大户扶持力度有力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第2024108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要求,落实落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强化粮油生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粮油生产工作机制,持续筑牢粮油生产风险屏障,全市粮油生产能力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全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92.43万亩、粮食总产量83.74万吨,粮食播种面积、总产、单产连续四年实现“三同步”增长,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增量均排名全省第一。2024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赓续奋进,扎实有序推进粮油生产各项工作,奋力夺取粮油丰产丰收,确保全年粮油生产底线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层层传导落实责任。年初,市级及时下达全市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1万亩(其中大豆2.92万亩)、总产83.3万吨、油料9.45万亩的粮油生产底线目标任务,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分品种分季节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到村、到户到田。同时,采取召开现场会、开展专项督查、将粮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考核、乡村振兴年度实绩考核等各类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二、持续强化政策扶持。在广泛宣传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中央、省级扶粮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和部分乡镇积极制定出台2024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努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市本级出台了《关于2024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扶持措施的通知》(龙农规〔2024〕1号),安排1400万元以上,重点扶持发展规模种植粮油、撂荒地复垦种植粮油、粮油机械化生产、提高科技增粮水平、鼓励新农人种粮油等,进一步提高种粮效益。在各项利好政策的激励下,全市粮油类规模种植经营主体(30亩以上)增加到2040户,比上年增加106户。
三、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拓展建设规模与提高建设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管护利用并重,将项目区重点投向粮食主产区,科学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沟、渠、路、防护工程等农田设施,结合农田数字化管理,积极打造“灌排化、机械化、生态化、田园化、数字化”的“五化”高标准农田示范片。今年,我市争取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5.36亿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0.36万亩,目前全市已完成建设任务的27%,各县(市、区)正加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同时,我市持续推进撂荒地复垦种植粮油,截至7月,全市复垦撂荒地种植粮油达1.8万亩,预计全市全年复垦撂荒地种植粮油2.6万亩,
四、深入实施“藏粮于技”。一是大力推广“五新”技术。依托农业农村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省粮食产能区建设、省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市粮食生产专项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高质量建设一批粮油作物“五新”示范片,积极推广高产优质多抗专用粮油作物新品种、全程机械化生产、一喷多促、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粮油生产“五新”技术,以及油稻稻、玉米稻玉米等一年多熟制生产模式和烟稻、菌稻、菜稻、稻田综合种养等经济高效生产模式,加大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辐射带动全市粮油生产提质增效。截至7月,全市建立粮油“五新”示范片187个(预计全年建立222个),推广“一喷多促”技术30万亩以上,烟稻轮作26.4万亩。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发布年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以及水稻等大宗粮食作物生产指导意见,在春耕生产、“三夏”生产等关键时节,及时组织农业专家、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指导。
五、持续筑牢风险屏障。一是保障农资供给。在粮食生产关键时节,及时组织各级有关力量扎实做好种子、化肥等农资供应和农机检修、调配工作,有效满足生产需求。如:今年春耕备耕期间,全市储备化肥17.5万吨,农药0.2万吨,水稻种子40万公斤,农膜920吨,农资储备充裕、价格稳定。二是加强农资执法。不定期派出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截至7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3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2194个次,整顿农资市场549家次,有力保障农户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三是做好防灾减损。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准确发布干旱、洪涝、台风、寒流等不利天气和重大病虫害预警信息,督促各地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如,今年“6.16”特大暴雨洪灾发生后,全市粮油作物受灾严重,为指导各地加快恢复灾后粮油生产,市级及时下达了《关于切实加强秋季粮油生产的通知》等文件,分批派出农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开展灾后恢复生产服务指导,帮助灾区加快恢复农业生产,截至7月底,全市粮油作物改补种3.1万亩,夏收粮油因灾损失得到及时有效弥补。四是强化种粮保险。在认真执行全省水稻普通种植保险政策的同时,今年我市继续推出龙岩市水稻规模种植补充保险和甘薯种植保险等险种。上半年,全市水稻种植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承保155.59 万亩,保费2556.89 万元,有效降低了农民的种粮风险。
六、强化队伍能力提升。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如,今年市级出台的《关于2024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扶持措施》,对发展规模种粮、稻田综合种养、购置粮食生产机械的经营主体给予资金扶持;对种植粮油和开展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优先推荐参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安排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相关项目;对以粮油作物为主导产业的乡镇(村),优先推荐列入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粮油生产类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认定农业产业化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对种植粮油的新农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涉农创业大学生),政策条件门槛降低50%,补助标准提高10%;全市评选20名粮油种植大户,给予每名奖励2万元。同时,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种粮”队伍的能力水平,截至7月底,我市已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训班155班次,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8696人次。
七、促进产销对接。一是搭建农产品展销平台。龙岩农发公司建立“红古田”直销中心,设立农产品专柜专区,降低进入门槛,降低或减免摊位费、上架费等费用,助力农产品销售。成立龙岩市脱贫地区农产品对接中心,将我市各县(市、区)脱贫地区的近百种农产品集中展示、集中销售,今年以来共销售我市脱贫地区农产品近700万元。二是支持发展农村电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利用电商平台、自营平台销售农产品,鼓励各地对农产品销售量比较大的电商,按其销售额给予一定奖励。截至7月,全市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达7.5亿元,比增12.6%。三是鼓励消费带动销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强化信息收集、发布,适时推送农产品的种类、价格、业主联系方式等,方便销售企业、经营业主、消费者对接采购。鼓励支持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的食堂优先选用本市农产品;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在年职工福利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购买本市农产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广大市民优先购买本市农产品,特别是在农产品滞销期,干部职工帮忙宣传、发动团购,帮助农户解决滞销难题。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强化优化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进一步筑牢粮食生产风险屏障,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粮区均衡增产、提质增效,促进全市粮食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建议!
领导署名:吴朝晖
联 系 人:郭丁梦
联系电话:2320260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