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党办、法规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单位:法规科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责任单位:党办
4.《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责任单位:综合科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责任单位:法规科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7.《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发展指导科、法规科
8.《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责任单位: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科、综合科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疫控中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畜牧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科技教育与机械化管理科、种子站
13.《农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局农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农业科技教育与机械化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管理科、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科、乡村振兴发展指导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畜牧站、植保站、土肥站、能源站、水技站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责任单位:渔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二、我市地方性法规宣传
1.《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发展指导科
2.《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办公室
3.《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植保站、畜牧站、能源站、土肥站
4.《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科、植保站、经作站
5.《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畜牧站
6. 《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科技教育与机械化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管理科、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科、乡村振兴发展指导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畜牧站、植保站、土肥站、能源站、水技站
三、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2次。
责任单位:党办
2.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法规科
四、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科
2.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农情科教管理站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平安农机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5.开展绿色植保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植保站
6.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质监科
7.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开展绿色食品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绿办
8.结合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渔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五、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配合市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质监科
2.结合宪法宣传周,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