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我市参照省级测算方法,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确定市级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0100元。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不低于市级、不低于2025年度监测范围”的原则,经县级党委或政府同意后,确定了2026年度各县(市、区)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其中,新罗区为10500元,漳平市为10280元,其余县(市、区)为10100元。
特此公告。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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