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24〕12 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失效7件、拟修改4件、继续有效14件,现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或失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列入拟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责任科站应及时完成修改。
附件:
1. 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2.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3.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4件)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