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农规〔2024〕4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四立一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龙岩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龙岩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龙农规【2024】4号).pdf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