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动态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对2024年12月31日以来我局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失效7件、继续有效20件,现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或失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件)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龙农规〔2025〕3号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附件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