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工作要求,对2025年1月1日以来我局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失效9件、继续有效12件,现予以公布。
凡被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