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pdf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