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经常讲,党员、干部要经常重温党章,重温自己的入党誓词,重温革命烈士的家书。党章要放在床头,经常对照检查,看看自己做到了没有?看看自己有没有违背初心的行为?房间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擦拭。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2020年1月8日,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古人讲:“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没有敬畏之心,就什么乱七八糟的事都干得出来。有的人干了那么多骇人听闻的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知敬畏!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
——2021年9月1日,习近平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023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2023年4月3日,习近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2024年3月21日,习近平在听取湖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同时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找差距,就是要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一找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找一找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找一找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找一找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有的放矢进行整改。
——2019年5月31日,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
(一)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3日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党纪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奇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指出,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会议强调,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
李干杰、李书磊、姜信治出席会议。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三)福建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周祖翼主持并讲话
4月9日,省委书记周祖翼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出席。
会议指出,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紧密结合福建实际,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高度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省上下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的强大合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廉政讲话、廉政故事、廉政文章,不断加深对党的纪律规定的理解把握。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分级分类开展党纪培训工作,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进新时代福建廉洁文化建设,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抓支部学习教育,用好福建红色廉政资源,组织全体党员认真深入学习,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宣传引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切实防止“两张皮”,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省委常委,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四)龙岩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4月11日,龙岩市委书记余红胜主持召开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握目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廉洁龙岩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