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水禽无水面饲养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农厅办函〔2025〕71号)
2.补助对象:蛋鸭或肉鸭规模养殖场(公司、户、合作社)。
3.补助内容:省级资金用于支持新改扩建鸭舍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鸭舍建设、购置饲养网架(笼)、饮水、采食、集蛋、喷淋设备以及粪污和病死鸭等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项目建设技术模式需符合省地方标准《鸭无水面饲养技术》(DB35/T 690-2022)饲养模式要求的鸭舍。
4.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验收通过后,每新增蛋鸭或肉鸭(种鸭)存栏1万羽,给予5-10万元资金补助,同一个申报单位项目补助不超过40万元。
5.申报程序:企业自愿申报,县级、市级审核,省级评审立项。
咨询电话:0597-2210862
监督电话:0597-232093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