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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市法规科  日期:2023-11-21 【字号: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我局工作职能,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实做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了《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学习了党内法规、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畜牧法、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其中第8次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谈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二是大力推进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干部学法考试156人次,干部普法培训38人次。局公职律师为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行政不作为法律风险的专题培训,使单位工作人员把握日常工作的法律要素、法律风险点,由被动规范执行逐步过渡到主动运用和遵守。三是持续推动农民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进农村。2023年3月31日、5月19日,我局分别前往上杭县湖洋镇文光村、永定区下洋镇富川村开展“新思想进农村 为农民办实事”主题活动,由蒲公英普法宣传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计培训102人次。2023年5月-6月,先后在上杭、长汀、新罗区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计培训456人次。

  2.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细落实。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围绕今年的重点普法学法要求和新出台、新修订的涉农法律法规,发布了《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龙农办〔2023〕6号),分解任务,传播法律知识,推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印发《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前往长汀、连城开展中期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八五”普法。同时,总结2021年至今我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迎接市依法治市委“八五”普法中期检查,我局取得良好成效。

  3.建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努力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农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今年初组织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建立8个“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吸纳农业普法志愿者208人,组织开展29场次活动,活动总时长143.49小时。其中市本级志愿者共40人,先后开展了环境宣传日、2023年民法典进农村、2023年第八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开展农业宣传普法志愿服务、开展《农药管理条例》下乡进村、农民丰收节普法等7场次活动,27人次参加,活动总时长40.59小时。

  4.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备案—逐级上报”的认定程序,截至目前,全市完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认定并颁发标志牌1902户。完成示范户培育认定占总计划任务1786户比例168.3%。二是创新方式,提升法律培训实效。今年以来,7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通过组织普法讲师开展主题宣讲,全市组织了2023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首轮培训,培训750人次,我局委派公职律师参与授课。培训以涉农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审批、假劣农资、邻里矛盾、防诈骗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确保示范户能尊法学法,带动身边农民群众守法用法。三是推动“结对子”帮扶。农业执法队员采取包乡镇到户方式,实行农业执法队员“结对子”走访方案,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农业执法人员100%覆盖,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沟通交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为示范户提供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

  5.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农民群众法治宣传教育。3月5日,以“乡村振兴 巾帼在行动”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巾帼志愿者们在永定土楼棲止楼开展普法知识宣传活动;4月15日,在街心广场积极开展以“奋进新征程 共筑大安全”为主题的国家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国家安全宣传活动;4月26日在我局“八五”普法联系点中城街道上井社区开展普法宣传;5月15日-19日先后前往连城开展了民法典进龙岩台迈三略制药有限公司、龙岩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进企业、到上杭以第四期高素质农民培训为契机,培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村“两委”等进课堂活动;至永定区下洋镇富川村民法典进农村活动。9月23日至上杭古田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高质量普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和对福建龙岩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龙岩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文件精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落地见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落地见效,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印发了《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重点指标整改任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创建重点指标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责任科站,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中期评估,严格履行法定的行政职能,依法护农、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2.规范化管理规范性文件。一是规范发文程序。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发布,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源头合法。今年以来审核相关文件9份,提出有效建议十余条。二是清理规范性文件。梳理我局代起草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9件,本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进行集中清理。选取了已使用超过十年的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是否应继续使用。市政府、市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拟废止2件、拟继续有效共17件建议。废止(失效)本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有效21件,并将清理结果发文公布。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现有的和即将发布的政策措施在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等方面,逐一审查是否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特别是审查是否存在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规定。今年以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6件。

  3.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了《龙岩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龙农办〔2023〕40号),明确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内容等事项,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开展法制审核5件。

  4.规范局公职律师队伍管理。经党组同意,聘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范慧芸、魏敏同志担任我局公职律师,印发了《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公职律师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任职条件和程序、主要职责、权利义务和使用管理机制等内容,加强对公职律师管理,规范公职律师执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为助推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今年以来公职律师参与审核局各类协议、合同、法制审核十余次,开展普法宣传培训9次。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梳理了我市农业农村部门30项许可事项清单和10项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形成了《关于做好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晰审批职责,保障清单之外无许可和权力下放无缝衔接。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5件,平均用时1.4个工作日。下放动物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项。组织全市窗口工作人员15人次开展农药经营许可续展审批线上培训,指导全市规范开展审批工作。

  2.进一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定了《做好2023年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日常监管行为,今年全市共发布双随机检查计划34条,检查对象735个次,其中市级参与抽查151个次。二是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印发了《龙岩市农业农村局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的通知》(龙农〔2023〕14 号),减少重复检查,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今年以来,和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监督检查57个次。

  3.不断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把“互联网+监管”平台和与“双随机、一公开”同步布置,梳理65项监督检查事项,涉及16个科站,组织相关科站召开座谈会,逐项落实核对责任科站。对未列入131平台双随机监管的27个检查事项着重推广闽政通办公APP现场执法。8月份对我局开展行政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相关科站对尚未开展检查的事项要做到应检尽检,防止监管盲区和真空,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今年以来,平台录入执法检查数据592条,其中闽政通办公APP现场执法数据58条,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达到100%。

  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宣传引导,普及信用知识。在集中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时,宣传诚信知识,引导监管对象作出信用承诺,向社会公开作出生产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不使用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承诺。今年已签订信用承诺书446份,并全部导入信用系统。开展专项诚信宣传活动2次,不断营造良好农业信用环境。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印发《龙岩市农业行政处罚(不含渔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涉及农业行政处罚事项362种、裁量基准幅度1088项,为规范我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供了指导依据,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行政处罚制度建设。

  2.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水平。一是举办执法业务培训。3月17日、8月23日,两次举办全市执法业务骨干培训,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农业行政执法专家授课,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与综合执法能力,全市120余人次参训。二是举办执法技能比武竞赛。8月22日,举办2023年龙岩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比武竞赛,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7支代表队参加竞赛。执法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既是对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全面检验,也是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形象的集中展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树立执法形象。三是参加省级执法大比武备赛集训。根据市执法技能比武竞赛成绩排名,我市推荐的长汀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赖小勇同志入选我省6名备赛集训人员之一。

  3.加强重点领域治理。一是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各县(市、区)及时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治理行动。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品种,紧盯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清缴假劣农资,实施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实现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417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440个次,查处农资案件48件。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围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和药物残留超标违法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特别是豇豆、茶树菇、禽蛋等重点产品生产环节用药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规范。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220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129个次,查处农产品质量案件8件。三是开展打击牲畜私屠滥宰整治行动。印发《龙岩市2023年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导各县(市、区)加强生猪私屠滥宰线索排查、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共捣毁私宰窝点15个,立案13件,移送公安8件。四是全力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电鱼违法行为人昼伏夜出,积极采取错时动态执法,采用无人机设备,实现了夜间可视执法,不定期组织开展夜间、假日错时执法检查,加大了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执法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计 466 次,立案查处8 起,罚款 3.64万元,没收处理非法渔获物 55 公斤,缴获电鱼设施设备 8 台套,拆除销毁非法网具(刺网、地笼、灯光网具、电推网) 116 余具,查扣并拆解竹筏 5艘。与梅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了2023年闽粤联合执法行动,制止违规行为11起,查获电鱼案件1起,拆除收缴“灯光敷网”、“迷魂网”“八卦网”等禁限用网具30余具,查扣涉嫌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竹筏2艘。

  4.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办案。聚焦查办案件主责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确保案件查处率、协查率、移送率全部达到100%,切实护航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一是明确市县农业行政执法层级职责。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集中行使由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查处具有较大影响的跨区域复杂违法案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县(市、区)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统一实施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和一般农业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农时和关键环节,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抓农资打假、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渔业、农村宅基地等重点领域执法办案。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违法案件125件,有力震慑了农业领域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性质未明确,编制长期处于冻结状态,人员只出不进,执法力量弱化严重。市县农业综合执法单位性质(行政、参公、事业)一直未明确,影响执法人员实质整合。市县综合执法机构空编52个,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大。

  (二)部分行业管理职能没有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中剥离。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还承担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瘦肉精”监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牲畜屠宰、渔业安全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能的行业管理职能,没有理顺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分工,执法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利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三)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对农村宅基地执法存在意见分歧。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执法职责从自然资源部门划到农业农村部门。两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理解不同,因该条款有关法律法规没有给出具体明确的释义,实际执法中两部门存在意见分歧。

  三、明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工作。一要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解普法任务,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二要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三要强化专项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进农村、“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四是加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村营商环境。一要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评估下放兽药经营许可、动物治疗许可等审批服务事项。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二要动态调整惠企政策和跟踪兑现情况,新出台的惠企政策及时进驻惠企平台。三要加强农业农村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承诺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营造良好的农村营商环境。

  (三)筑牢依法行政基础。一要做好规范文件审核报备,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动态清理已过期或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二要监督指导执法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跨部门监督检查以及“互联网+监管”检查。三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管理,更好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四要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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