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委振兴组〔2024〕2号
各县(市、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贯彻落实“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有龙岩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龙岩市委扶贫开发
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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