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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日期:2024-12-04 【字号: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实做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规范市场准入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规范统一办事指南。对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的101个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设置标准进行逐项规范统一,实现市、县、乡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事项星级、跑动次数、承诺时限、办理环节、办理流程、特殊环节时限等18个要素统一标准。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便于群众就近办、方便办兽药经营许可及动物诊疗许可2项审批事项的事项下放到基层办理。对历年下放事项进行下放成效评估并进一步梳理,形成《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确保下放事项有条不紊的展开,杜绝一放了之、放而不管。三是组织市县审批交叉检查。组织两场次市县窗口骨干共检查145份审批卷宗,通过互评互查、互学互鉴、面对面交流提升审批质效和服务水平。

  (二)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保证源头合法。一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确保源头合法。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招投标合同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今年以来审核相关文件二十余件。二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梳理我局代起草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1件,本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进行集中清理。选取了已使用超过十年的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是否应继续使用。市政府、市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拟废止(失效)6件、拟修改1件、拟继续有效共14件建议。废止(失效)本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7件,修改4件、继续有效14件,并将清理结果发文公布。三是规范合同管理。对历年签订的现行有效的合同进行逐份审查,对合同内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签订合同实行审核报备制度,今年以来审核合同四十余份,《合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公职律师参与合同审核11份,有效防范合同纠纷。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水平。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三场次,邀请相关地市农业执法专家及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进行授课,参训人数320余人次。9月26-27日,举办2024年龙岩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比武竞赛,市、县两级共有7支代表队,50余人参加。精心选派3名执法能手组建龙岩代表队,参加2024年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三名选手均进入全省前十。9月23至25日,全市集中开展了2024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共评出优秀案卷11卷,其中2件入选全省前十优秀案卷,1件被推荐到农业农村部参加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查。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治理、打击牲畜私屠滥宰整治行动,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和药物残留超标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206件,罚没款项35.53万余元。其中,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440个次,查处农资案件82件,罚没款合计15.6万余元;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205个次,查处农产品质量案件33件,罚没款合计2.04万余元;生猪屠宰、动物检疫共立案12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三是跨区执法联动。巩固和深化闽粤内陆水域渔政执法交流合作,今年以来共开展2次闽粤内陆水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维护闽粤内陆水域渔业资源稳定发展,推动建立“汀梅韩”三江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四是狠抓涉农关键领域执法。持续开展打击农资进村“忽悠团”零售化肥与网络越区违规售种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查处网络非法销售农药和农资进村“忽悠团”案件各3件。加大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执法力度,督促农药经营门店设立豇豆农药专柜。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09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836家次,完成豇豆相关农药样品抽检10个,发现豇豆农药残留相关案件1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业务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业务主管、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印发《龙岩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制度》,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全过程;调整了《龙岩市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4年版)》。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市区行政执法力量,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统一管理,全面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动员50周岁以下无执法证人员参加执法考试,今年我局新增执法证22本,收回退休人员执法证8本,现有在册执法人员121人,组织执法培训27人次。三是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频次不少于2次/年”要求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市开展监督检查688个次,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跨部门监督检查18个次,“综合查一次”检查2个次。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归集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示范家庭农场、市级龙头企业等信息两万余条,签订信用承诺书582份。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执法检查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在招投标采购、评比表彰、产权交易、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以及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等领域运用信用报告。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干群法治意识。一是推动干部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7次,法院旁听2人次,组织干部学法考试178人次,干部普法培训27人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观影《第二十条》活动100人次。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内容纳入年终述法,以“述”促责,以“述”促干,通过述法的“硬约束”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多种形式普法。先后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农村、“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宪法进农村等9场次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农业信息网、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法律法规十余条、“以案释法”系列4条次。近年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列入市学法考试题库。三是壮大和发挥普法队伍作用。今年全市新增农业“蒲公英”普法志愿者31人,现有志愿者队伍239人,组织开展35场次活动,活动总信用时数达270小时。其中市本级志愿者共61人,组织开展11场次宣传活动,40人次参加,活动总信用时数40小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队伍作用,现我局有4名公职律师开展普法宣传、培训5场次。新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7户,现有示范户2139户,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示范户普法培训200人次。通过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户在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力量不足和执法用车缺乏。新罗区执法职能上收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后,案件数量激增,编办核定市支队编制34人,目前在编仅18人。执法保障车辆仅一辆且缺少专职驾驶员,无法满足执法办案需要。

  (二)机构改革未理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还承担着机构改革前法律授权的职责,部分行政审批和行业管理职能未剥离,执法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利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村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兑现,进一步提高惠企利民服务质效;做好“无证明城市”“数据最多采一次”等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在线服务质效。

  (二)依法行政,护航乡村振兴。一是做好规范文件审核报备。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审查流程,严格审查标准,确保源头合法。动态清理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严格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加强农业农村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开展案卷评查,加大对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管理,更好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以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牲畜屠宰、宅基地执法等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

  (三)深化“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根据《龙岩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龙农办〔2021〕74号)要求,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民法典、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普法等专场普法宣传活动,促进农业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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