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联系方式:0597-2320930。
(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方式:0597-2999116。
(三)综合科(市委农办秘书科)
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农业宣传、政务信息和机关文字综合工作。联系方式:0597-2999456。
(四)计划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机关内部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联系方式:0597-2310398。
(五)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参与起草地方立法权限内涉及农业农村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参与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联系方式:0597-2313001。
(六)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
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工作。承担市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联系方式:0597-2306841。
(七)乡村振兴综合协调科
承担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办理省乡村振兴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乡村振兴相关文字综合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文件、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宣传,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工作。联系方式:2203251。
(八)乡村振兴发展指导科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异地搬迁后续帮扶、产业帮扶、稳岗就业、金融服务等专项工作。指导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牵头统筹协调实施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联系方式:2300737。
(九)乡村振兴督导评估科
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工作。组织指导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落实。承担乡村振兴工作相关的统计及信息化工作。指导区域间经济社会协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山海协作,配合开展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涉农工作。协调市直有关单位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和开展挂钩帮扶工作。联系方式:0597-3293538。
(十)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科)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福建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承办农业涉外和涉台港澳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承办农业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对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闽台农业合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和服务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举办重要涉台农业经贸活动。组织闽台农业合作宣传工作。联系方式:0597-2999036。
(十一)农业信息化与农垦科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垦区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政治、经济任务。负责农垦系统经济与社会状况的统计等工作,指导农垦系统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农垦扶贫开发等工作。联系方式:0597-2999567。
(十二)农业科技教育与机械化管理科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
起草农作物和畜禽、渔业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渔业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渔业(不含林木和花卉)和鱼苗。组织抗灾、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监管农机作业安全。联系方式:0597-3293585。
(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联系方式:0597-2315236。
(十四)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科(农药管理科)
起草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措施、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牵头相关工作。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监管种植业安全生产。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597-2320980。
(十五)畜牧兽医科
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联系方式:0597-2322473。
(十六)渔业管理科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业和渔政渔港。指导、监督渔业生产安全。联系方式:0597-2336885。
(十七)中共龙岩市农办系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市农办系统党委日常工作及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方式:0597-2331613。
直属事业处级单位
(一)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涉及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承担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机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农业机械试验技术鉴定、技术储备等事务性工作。联系方式:0597-2332156。
(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承担区域内农业重大关键性、共性的技术研究。联系方式:0597-5383101。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北路205号
(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以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畜牧兽医、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联系方式:0597-2207869。
直属参公事业单位
(一)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承担农村会计财会辅导、财务审计和农村合作经济统计等事务性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农村合作经济、家庭农场、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社会化服务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联系方式:0597-2311955。
(二)市农情科教管理站
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发展动态。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联系方式:0597-2313188。
(三)市农科教站
制订农科教发展规划,指导农业教育。联系方式:0597-2322117。
(四)市农业利用外资站(市亚洲银行贷款项目站)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对外经贸和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对台农业合作和试验区发展规划。联系方式:0597-3293567。
(五)市植保植检站
统筹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的监测和预测预报,组织指导全市开展病虫草鼠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联系方式:0597-2321423。
(六)市农田建设站
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整治、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597-2300021。
直属事业单位
(一)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福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龙岩市分校)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粮油、蔬菜等大田作物生产的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及生产技术措施;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粮油、蔬菜等大田作物种植技术;组织实施粮油、蔬菜等大田作物科技推广项目,并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福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龙岩市分校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以及协助组织实施农业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方式:0597-2320148。
(二)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负责特色果茶产品系列赛事、百香果产业发展。承担果茶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茶产业绿色发展。联系方式:0597-2303581。
(三)市种子站(龙岩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组织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审定、示范推广。做好种子市场的宏观管理,对种子市场包括生产过程的种子质量进行检验、鉴定、监督。承担种子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培训种子技术人员,承担国家种子储备工作。联系方式:0597-2323198。
(四)市土壤肥料技术站
承担肥料登记及其无害化处理新技术的推广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食用菌生产等实用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承担食用菌行业信息、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食用菌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指导等事务性工作。联系方式:0597-2315185。
(五)市畜牧站
负责种畜禽监管、畜禽新品种报审。承担种畜禽质量监测及遗传评估分析、畜禽品种、畜禽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指导。负责畜牧业生产统计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联系方式:0597-2300920。
(六)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负责水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鱼类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技术指导;负责水产技术信息服务、综合统计等工作。
(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推广培训、科普宣传、动物产品安全技术检测等事务性工作;研究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联系方式:0597-2268653。
(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承担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动物疫病诊断、防疫质量检测、动物病原监测及动物疫病流行病学的调查及土壤肥料的检测。联系方式:0597-2290972。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宝竹南路6号。
(九)市乡村振兴服务站(市渔业船舶检验站)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方式:0597-3293521。
(十)市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站
协助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可再生能源服务建设和农村沼气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受污染耕地治理项目的相关事务工作。联系方式:0597-2313005。
联系地址:龙岩市登高东路169号农业农村大厦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10月1日-次年5月30日)。